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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在全镇范围内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9日16:42 作者: |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区安委会的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深入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如下部署: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总体部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活动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8日,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四、主要内容
(一)活动方式
活动方式分为全镇性活动和各村(社区、部门和企业)活动两部分。全镇性活动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各村(社区、部门和企业)活动由各村、社区、部门和企业组织实施。
(二)活动安排
1、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镇政府在嘉余公路口竖立永久型安全生产宣传牌一块。
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各主要公共场所以及街道、社区和单位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旗、横幅、条幅;张贴各类安全招贴画、宣传挂图等;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组织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营造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我镇前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类事故频发,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举一反三,围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决定》,开展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强化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程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要求和培训任务,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学习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开展安全法规“四进”活动
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手册等资料,出动流动宣传车,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的“四进”活动,特别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5、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试点。
在化工、五金机械、塑料、服装、制造加工等六大类生产型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语音提示系统。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镇党委、镇政府建设“平安余新”、“法治余新”的战略部署,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宣部等六部门的统一部署,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确保全镇实现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三个“零增长”;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各村(社区)企事业、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在活动期间,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认真开展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特别是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等阵地,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真正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平安”的局面。
(三)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各村(社区)企事业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对象,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基层服务活动。深入到企业、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知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基层单位,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综合治理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
在开展各项活动的同时,各村(社区)企事业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期间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活动安排于5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活动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请于6月27日前报镇安委办(联系人:杨耀明,联系电话:83166371,传真:83166710)。
余新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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