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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绿色小城镇”创建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8年8月19日16:44 作者: |
各村、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镇绿化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绿色小城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现代新农村为目标,进一步增加城郊绿量、提高绿化覆盖率,不断提高我镇绿化水平,力争使集镇和农村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管理
组 长:张建华
副组长:夏建华 顾永良
成 员:凌柏芳 沈森法 王利军 吴连荣 崔羿青
三、建设标准
1、镇区绿化工作全面展开,全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
2、镇区道路绿化率在90%以上;主干道绿地率达到25%以上,次干道绿地率达到15%以上,园林景观路绿地率达到30%以上。
3、居民庭院普遍绿化质量好,整洁卫生。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改造的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25%以上。
4、镇区各单位普遍重视绿化、美化工作,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5、镇区公园绿化地及广场建设突出植物景观,布局合理,建成一个不小于2公顷的公园或专类公园,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70%以上。
6、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在85%以上,尽责率在90%以上。
7、重视绿化成果保护管理,法规制度健全,严格依法治绿。养护措施,资金和人员落实到位。建立保护古树木档案并挂牌标志。无侵占破坏绿地、树木现象,无重大病虫害和火灾发生。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创建目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绿化意识,明确目标责任,高度重视城镇绿化工作,建立绿化办事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宣传先行,形成共识,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绿色小城镇”的创建意义、目标、步骤,争取上级支持,争取民心、汇聚民力,从而有利于将创建活动分解为一个个具体的工作步骤,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3、科学规划,精心构思,形成创建方案。加强镇绿化建设规划方案的设计,抓紧编制好我镇绿化规划方案。在制定具体方案时必须考虑好战略与战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将“绿色小城镇”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重点突出、衔接有序、稳步推进。
余新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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