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决定对长期违规停放在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违规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僵尸车”及各类大型机械车辆设备,车辆所有人及管理人请于2019年10月1日前自行将车辆移走,逾期不移,县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将按无主车辆强制拖离,依法处理。对拒不配合、不按规定停放或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望广大市民相互转告,自觉遵守,规范停放,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特此公告!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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