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省物价局关于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景区门票价格的实施意见》(鄂价规工服〔2018〕9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王英镇仙岛湖景区内新能源船舶试行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景区内新能源船舶试行收费标准
(一)游船码头→东线,往返票价75元/人·次
(二)游船码头→西线,往返票价75元/人·次
上述票价试行一年后,按照定价程序制定正式新能源船舶票价标准。
公示日期:2025年2月24日-3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县发改局价费股,联系电话:0714-7326347,电子邮箱:
yxfgjfg@sina.com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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