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阳新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8月5日下午在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阳新县城乡公交(第一批次)票价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听证会前期工作情况
参加听证会代表名额:消费者代表15人,经营者代表2人,县公共客运管理局1人,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1人,县交通运输局1人,共20人。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4名听证人,分别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恒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绪栋、县财政局经建股长吕监青、县交建集团办公室主任黄平。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20人,实到20人,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2/3,且消费者听证代表超过了会议出席人数2/5,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会议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绪栋主持,会议严格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举行。
三、定价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拟定两套定价方案提交听证会。
方案一:阶梯式票价
1.阳新——西垅、阳新——山田2条城乡公交线路的票价制定方案为:以营运运距在10公里左右为基数调整票价。10公里以内票价2元/人,超出10公里票价4元/人,区间价为2元/人。
2.阳新——十八折全程9公里参照城市公交运营票价一价制2元/人执行。
三条城乡公交班线投入运营后,其运营亏损由财政兜底补贴,保障城乡公交“开得通、留得住、运营稳”。
方案二:一价制方案
1.阳新——山田、阳新——西垅实行全程一价制3元/人的票价执行。
2.阳新——十八折实行全程一价制2元/人的票价执行。
三条城乡公交线路投入运营后,其运营亏损由财政兜底补贴,保障城乡公交“开得通、留得住、运营稳”。
四、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紧紧围绕会议主题,从既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及承受能力,又兼顾企业发展为出发点,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一致认为听证方案政策依据详实,定价理由充分,定价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经过充分讨论,最终一致同意阳新县城乡公交(第一批次)票价按照方案二执行。
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线路(第一批次)票价听证会的意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阳新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咨询:0714-7323237。我局在公示结束后将听证结果上报给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阳新县城乡公交(第一批次)票价表
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