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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经培训机构申报、专家组评估论证,按相关工作程序,阳新天美艺术化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增专业(工种):美发师(4-10-03-02)符合设置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12日至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0714-7354417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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