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062号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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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6-00134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兹因权利人蔡召锦、方娟娟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综合农场富阳公路旁鲁晓东、王春芳私宅楼5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9)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840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召锦、方娟娟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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