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07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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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6-00163 | 发布日期 | 2026-02-24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兹因权利人张毕姐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山川台车站路储运公司内温馨花园3号楼3幢3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商字第20081293号、阳国用(2009)第10048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毕姐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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