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6第00339号)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6-01041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能源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兹因权利人程良春、何田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陵园恩坡堤街180号(原机械厂)观南上域12号楼12幢2-1003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6082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良春、何田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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