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6第0040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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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6-01248 | 发布日期 | 2026-08-26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兹因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支行不慎将阳新兴国镇白杨村李家湾江湾水岸小区6号楼6号楼3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预兴国字第A2012116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支行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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