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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430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6-01300 发布日期 2026-09-02 发布机构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430号)

兹因权利人胡志明、戴世美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阳新大道(新法院旁)鑫荣佳园2号楼2幢01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6)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1006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志明、戴世美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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