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6第00504号)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62032 | 发布日期 | 2026-10-26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
兹因权利人袁还德、黄金清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山川台皮匠山(宏达花苑A栋)A栋1单元201号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7)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08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还德、黄金清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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