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经济开发区大福山公益性公墓实行闭园管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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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5-63362 | 发布日期 | 2025-08-27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县民政局 |
广大市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县公益性公墓管理,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鄂民政发〔2020〕29号)等有关规定,经济开发区大福山公益性公墓存在部分违规问题,需进行闭园整改。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大福山公益性公墓实行闭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换管理服务主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大福山公益性公墓由官桥村村委会依法依规负责运营管理。
二、立即停止新建违建行为。闭园管理期间,大福山公墓全面停止修建新墓穴,禁止超标准建设行为,对未售未安葬的大墓架全部拆除。
三、严禁对外销售墓穴。闭园管理期间,大福山公墓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墓穴。凡发现违规销售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妥善处理预售墓穴问题。闭园管理期间,官桥村村委会须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解决好预售墓问题,切实保障相关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已安葬墓穴权益。对于大福山公墓闭园管理前已安葬的墓穴,其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
六、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官桥村村民委员会应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继续做好管理维护和祭扫服务,引导村民将遗体安葬至合法合规的安葬设施,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严控新增违规违法行为。
七、监督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对大福山公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或相关问题线索,请及时向阳新县民政局儿童事务股反映。
举报电话:0714-732048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广大市民群众充分理解、积极配合闭园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前往大福山公墓进行购买墓穴。闭园管理期间给广大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县将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努力提供更加规范、优质、惠民的殡葬服务。
特此通知。
阳新县民政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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