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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5-72639 发布日期 2025-09-25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县城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新智慧停车正式运营定价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有关规定,参考成本监审报告。经研究,现将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

1、路侧停车泊位:

一类区域路段街道泊位:步行街、文化宫路、恩波提路、锦富路、红星大道、林峰街、仙岛湖路、桃花泉路、东坡路、枫林路、古商城路、龙港路、兴国大道、铁铺路、钟家湾路、经二十一路、阳新大道、杨家湾路、阳新大道妇幼路段、民福路。

二类区域路段街道泊位:金三角北路、白沙路、银山大道、彭山大道辅路、富阳路、马龙路、竹林塘、马家湾路、双港大道、综合大道、清正路、经九路金盾小区门口路段。

2、停车场泊位:光谷广场停车场、城发公司停车场、莲花湖公园4号停车场(莲花湖公园北门旁)、莲花湖公园2号停车场(阳膳堂对面)、莲花湖公园6号停车场(东景城对面)、莲花湖二桥停车场(网湖水仙楼前面)、北煞湖路停车场(文化馆体育馆旁)、东坡路停车场(老党校内)、恒达游乐园停车场、伏虎山停车场、慈济医院停车场、金三角停车场、老武装部停车场、桃花泉停车场、南门街停车场、莲花湖5号停车场、时代广场停车场、鑫旺名庭停车场、县委小车队停车场、老机械厂停车场、莲花湖人大门口停车场、林峰停车场、驾考中心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

(一)城区路侧停车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

一类区域:中小型车辆半小时以内免费,半小时后,第一小时收费2元(新能源车1.5元/小时),后每半小时收费1元(新能源车0.7元/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以此类推,连续停放24小时每辆车每次最高收费1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二类区域:中小型车辆半小时以内免费,半小时后,第一小时收费2元(新能源车1.5元/小时),后每半小时收费1元(新能源车0.7元/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以此类推,连续停放24小时每辆车每次最高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收费时间段为8:00-20:00,20:00-次日早上8:00实行免费。

(二)城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

中小型车辆半小时以内免费,半小时后,第一小时收费2元(新能源车1.5元/小时),后每半小时收费1元(新能源车0.7元/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以此类推,连续停放24小时每辆车每次最高收费15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收费时间段8:00-20:00,20:00-次日早上8:00停车场实行5元包干。

(三)大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量计时收费。

三、免收停车费车辆范围

(一)临时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

(四)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在规定的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其他事项

(一)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二)你公司应通过专栏、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城市道路应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停车场所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公示牌应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免收费时间、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电话“12315”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阳发改发〔2023〕19号)、《关于阳新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二期)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阳发改发〔2023〕43号)同时废止。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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