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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诊开中药 市民又可享有部分报销

发布时间:2018-06-12 16:19 来源:今日阳新

“今天来得真巧,开的中药可以报销30元钱,多少都帮家里减轻了负担!”7日,在县中医院一楼缴费窗口,王英镇王英村贫困户鲍丽霞陪着女儿来办手续,脸上露出了笑容。

鲍丽霞的两个女儿都患有先天性聋哑,平时和丈夫做零工谋生,经济十分拮据。近来,刚出嫁的大女儿王叶身体不适,需要中药长期调理,她便将多年攒下的辛苦钱拿了出来。“这里开药实惠,不用花冤枉钱,真是多亏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鲍丽霞感激地说。

据了解,门诊中草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报销政策始于2009年。2017年,黄石市统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时,对门诊中草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暂未列入报销政策之内。因此今年以来,我县人民群众门诊就医时,不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试行数月后,经市、县人民政府及人社、医保等部门深入调研,了解到该报销政策的变动不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不利于以中医药为主的医疗机构及中医药事业繁荣发展,更不利于《中医药法》落地实施。经调整,门诊中草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报销政策于6月重新回归,得到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好评。

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县中医院,实名挂号、开具门诊中草药或中医适宜技术处方、门诊缴费后,凭发票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保科窗口核算并打印结算单,最后凭结算单到缴费窗口退还报销部分(每人每天可报销30元,全年300元封顶)。详情可咨询县中医院医保科,电话:0714-7320044。(许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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