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有关规定,按照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相关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函字【2020】21号)要求,为养护长江、富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长江、富河水域生态环境,现就2020年长江、富河阳新段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1、长江流域阳新段全长45公里(长江干流,上游与黄石市交界处至下游与瑞昌市交界处之间)。
2、阳新富河流域全长80公里(上到富水大坝、下到富池口)。
二、禁渔时间
2020年3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共计4个月。
三、禁渔类型
1、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行为。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长江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部门批准。
2、禁渔期间所有渔船一律停港、封网;禁止收购、销售违法捕捞的渔获物。
3、禁渔期间违规进行捕捞作业的,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依法予以处罚。
4、禁渔期间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渔具违法作业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1)0714---7330658(办)
(2)13907237291(分管领导)
(3)18995785387(长江)
(4)13872096605(富河)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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