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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新县肖家湾饰面用灰岩探矿权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的公告
关于湖北省阳新县肖家湾矿区饰面用灰岩矿探矿权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的公告
  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黄石市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拟在我县浮屠镇肖家湾矿区设立饰面用灰岩矿探矿权,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8〕30号)的要求,现将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阳新县浮屠镇肖家湾矿区饰面用灰岩矿探矿权勘查作业区范围基本情况
  阳新县浮屠镇肖家湾矿区饰面用灰岩矿地质普查项目是市政府2017—2018年度下达实施的17个勘查项目之一,勘查经费由市财政全额出资,勘查作业范围行政区属浮屠镇太泉村管辖。拟定勘查作业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如下:
  1.115.0707,29.5401
  2.115.0724, 29.5342
  3.115.0715, 29.5322
  4.115.0621, 29.5330
  5.115.0632, 29.5405
  项目区面积为1.5860平方公里。
  二、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坏的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一是青苗按每亩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作为标准补偿,经济林木按每棵市场实际价值标准补偿。
  二是勘查涉及到的坟墓按每座实际搬迁费用补偿。
  三是勘查涉及到的道路按实际施工成本为标准补偿。
  本次处置方案的对象仅限于本方案公告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作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如有异议可参照黄石市公布的处置标准进行补偿。
  三、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为2018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8日,凡涉及本公告勘查范围内的村组、村民如有异议,请与当地镇政府联系。(浮屠镇政府办公室电话:7711413)
  本方案最终由项目所在地的浮屠镇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