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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夏家山建材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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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要求,现将《阳新县夏家山建材厂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第一次公示:

评估对象:阳新县夏家山建材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阳新县国土资源局

评估机构: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阳新县国土资源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夏家山建材厂采矿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评估日期: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3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见附件相关资料

评估结论:见附件相关资料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该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本评估结论经公示后,下发告知书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2月7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寄送阳新县国土资源局(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 邹  霞  0714-7321400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