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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公告(阳新县排市镇两宗土地)

根据阳新县城乡建设的需要,结合土地收购储备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对位于阳新县排市镇两宗土地进行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一:位于排市镇排市村,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收购面积为2930㎡(折合4.40亩),四至关系:东临居民点,南接水塘,西靠道路,北为公路。具体范围以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商业用地红线图(公201801012)为准。

地块二:位于排市镇河北村,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收购面积为1958㎡(折合2.94亩),四至关系:东临公路,南接排市富河大桥,西靠新裕服装厂,北为居民点。具体范围以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商业用地红线图(201601017)为准。

如对上述土地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县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登记。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前来登记者,将按照“土地权利人自动放弃其应有的权益”意见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兴国镇东坡路61号县土地收储中心

联系电话:0714—7324891

联系人:罗先生

阳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8年元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