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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5年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及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4 10:26 来源: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深入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发展现代农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根据《阳新县2025年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及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阳新县2025年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及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申报范围。聚焦我县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产业,支持我县2025年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及优良品种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在阳新县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富农发展机制(带动3户及以上脱贫户),且制度健全、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运行规范、生产经营良好,同时须引进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新品种。

(三)建设期限。2025年1月-2025年12月。

二、建设内容

建设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及优良品种推广生产基地12个左右。基地建设主体须引进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新品种,以及种质资源保护基地,种质资源保护基地按20亩为起点,每个基地最高不超过3万元;其中粮食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生产基地按每亩200元标准实施奖补,100亩为起点奖补,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并按要求如实以下申报材料至所在镇(区)政府: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身份证、开户许可证(银行帐号)复印件;

3.“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村盖章确认件),联农带农作为项目是否实施的重要指标,要做到应报尽报;

4.良种引进、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建设图片等佐证材料;

5.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镇级推荐。镇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未成立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镇区由原农业服务中心受理)对经营主体的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通过后2025年11月13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专班对镇区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审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专班对项目开展实地勘察、验收。

(五)公示公开。经审核、验收通过的拟奖补项目、奖补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社会监督。

(六)资金兑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由局财务股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二)加强督办检查。局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肃工作纪律。镇(区)政府分别是农业产业政策性补贴资金核实、推荐责任主体,须严格把关,确保阳新县2025年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及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项目申报真实准确。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审查把关,认真组织抽查和审核。对虚报、冒领和不符合相关规定领取奖补资金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投资人)3年内申报各类涉农奖补资金资格。

(四)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五、受理单位及时间

(一)受理单位:阳新县种子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博宁,联系电话:19871232360。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1.阳新县2025年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及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项目申报表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明细表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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