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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6年阳新县白沙镇党群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yx_bs/2026-00011 发布日期 2026-02-06 发布机构 白沙镇人民政府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白沙镇

2026年阳新县白沙镇党群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6年阳新县白沙镇党群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党建服务工作。
  2. 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医保、人社等公共服务的经办服务工作。

3.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

4.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

5.负责退役军人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白沙镇党群服务中心 (本级)为 阳新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部门的二级(一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办公室等1个机构。分别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阳新县白沙镇党群服务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26年本年收入预算为70.90万元,比上年增加18.40万元,增加35%。 其中,经费拨款55.9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职工调资,保险基数调整,工作职责新增 。

2.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本年支出预算70.90万元,比上年增加 18.40万元,增加35%。其中:基本支出55.90万元,占总支出的79 %;项目支出 15万元,占总支出的21%。本年支出构成为:人员经费支出52.70万元,占本年支出74 %;公用经费支出3.2万元,占本年支出5%。

支出增加原因:(1)2026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4万元,主要是职工调资,保险基数调整部分;

(2) 2026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往来收入。

3.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3.2 万元,一是与去年保持一致;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6 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加了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集中采购无支出 ;二是工程类政府采购无支出;三是服务类政府采购无支出 。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0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0支出;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0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6年占有房屋面积约380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0辆。备注:党群服务中心隶属白沙镇人民政府二级单位,大型专用设备、公务用车等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镇区中心运转工作经费”项目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完成镇区工作任务

成本指标:党群服务中心年均工作经费支出金额为15万元。对社会发展的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待遇领取认证≤12045人数;就业培训≥9次;政策宣传到≥38个村。

效益指标:提升镇区经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升人居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居民对政府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3.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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