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2026年白沙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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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bs/2026-00012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机构 | 白沙镇人民政府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白沙镇 | |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白沙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
2.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
3.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
4.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白沙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白沙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由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编制报表。内设办公室等1个机构。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为:白沙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本年收入预算为58万元,比上年增加29.9万元。 其中,经费拨款3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 单位有新进人员,保险基数调整,工作职责新增。
2.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本年支出预算58万元,比上年增加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51.72%;项目支出28万元,占总支出的48.28%。本年支出构成为:人员类支出28.4万元,占本年支出94.67%;运转类支出1.6万元,占本年支出5.33%。
支出增加原因:(1)2026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9.9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单位有新进人员,保险基数调整;
(2)2026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28 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本单位为单位有往来收入;
3.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办公费0.66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主要是 本单位无此预算计划,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预算计划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计划。
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6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无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6年占有房屋面积 0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0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无
通用设备:无
专用设备:无
文物和陈列品:无
图书、档案: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白沙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运转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白沙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2026年预算安排2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完成镇区工作任务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总额28万元。对社会发展的无负面影响。对生态环境无负面影响。
产出指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行政村数/年=38个;惠农惠民补贴政策宣传发放行政村数/年=38个;推动提升土地流转率/年≥5%;宅基地巡查审批管理次数/年≥24次;质量指标=100%;时效指标=12个月。
效益指标:提升镇区经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3.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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