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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5年阳新县枫林镇党群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7454 发布日期 2025-05-20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2025年阳新县枫林镇党群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枫林镇党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党建服务工作;

2、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3、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

4、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扶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5、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枫林镇党群服务中心为阳新县枫林镇人民政府的二级预算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人员合计4人,其中在职4人;在职人员编制情况:全额财拨编制4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算为53.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3.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预算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3.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2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8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4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本单位无政府采购安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本单位人员支出。时效指标:保障工资发放,社保、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效益指标:职工履职效率提高。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96%。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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