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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8 09:33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网湖湿地管理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速推进全县农业重点产业链建设,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阳新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含电商),休闲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涉农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强、联农带动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具体要求按照《阳新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阳农组办发〔2023〕6号)执行。

三、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按照自愿原则,企业向所在镇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镇级初审。各镇区相关业务主管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查,并经提出推荐意见,8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专班评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专班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阳新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并授牌。

四、相关要求

(一)诚实守信。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新申报企业已经认定的,取消其县级龙头企业的资格。

(二)及时报送。各镇区相关业务部门于8月20日前将阳新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附件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情况登记表(附件2)、阳新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扫描件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严肃纪律。各镇区要遵守规定、主动服务、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持申报认定工作风清气正。

联 系 人:李雪妮     电话:13659890261

电子邮箱:75407833@qq.com

附件:1.阳新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情况登记表

3.阳新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汇总表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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