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5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30 17:22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5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关于组织申报阳新县2025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的通知

根据根据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和《阳新县2025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阳新县2025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申报范围。聚焦水果、茶叶、中药材、优质稻米、水产、畜禽及畜禽产品、食用油、蔬菜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强化品牌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需为阳新县内合法注册登记且具备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以上(含)重点龙头企业、县级以上(含)示范社(示范农场)或“六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

2.申报主体需建立联农带农富农发展机制(带动5户及以上脱贫户/监测户),且制度健全、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运行规范、生产经营良好,主营产业发展前景好、特色亮,产品科技含量高,品牌响、经济效益明显。

3.申报主体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内不存在违法用地、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设期限。2025年1月-2026年1月。

二、建设内容

(一)农业品牌推广及产销对接(50万元)

1.支持农产品展销与推介活动。安排资金30万元,在丰收节期间开展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集中组织产品展示销售,拓展销售渠道,提升本地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2.参加湖北省农博会等农业展会。安排资金20万元,资金覆盖展位搭建、宣传物料制作等相关费用;对携自有品牌农产品参加县外省内展销活动的每家奖补5000元,对携自有品牌农产品参加省外展销活动的每家奖补1万元;对携自有品牌农产品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展销活动并获得金奖或一等奖的每家奖补2万元,获得银奖或二等奖的每家奖补1万元。

(二)阳新屯鸟产业链建设(40万元)

支持阳新屯鸟体验馆创建。对新建阳新屯鸟体验馆,择优选取1家,按照实际投入金额的40%予以奖补,单个主体奖补总额不超过40万元。要求阳新屯鸟体验馆在省域内建设,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

(三)茶产业链建设(80万元)

1.实行茶叶苗木奖补。安排资金40万元,由县特产服务中心采购茶苗120万株,对新发展茶叶的新型经营主体,按面积400亩,每亩按3000株栽植标准发放苗木。

2.支持精深加工建设及品牌发展。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新建富川红茶叶生产车间、保鲜冷藏设施及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加工生产线升级改造等的农业企业,择优选取1家,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金额的20%予以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40万元。

(四)帮扶产业地力改造及巩固提升建设项目(110万元)

1.采取物化补贴的方式,安排资金38万元统一采购有机肥500吨,支持2000亩果、茶、药、桑、麻、蔬菜等特色产业基地实施地力改造。

2.采取资金奖补的方式,按每亩400元的标准,支持1800亩产业管理水平较好(成活率高、长势好、病虫害防治率达90%)的果、茶、药、桑、麻、蔬菜等特色产业基地实行巩固提升,单个主体奖补总额不高于其生产投入的30%。

三、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申报通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身份证、种养殖规模图片、土地流转合同、新建内容图片等凭据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银行账号)复印件(物化补贴不需提供);

4.“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村盖章确认件),联农带农作为项目是否实施的重要指标,要做到应报尽报;

5.物化补贴项目投资概算填无;

6.投资佐证材料;

7.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审计报告;

8.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镇级推荐。镇区农业农村业务主管部门对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同意,2月5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镇区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审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开展实地勘察、验收。

(五)公示公开。经审核、验收通过的拟奖补项目、奖补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公众、社会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局财务股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坚决按程序拨付资金,严禁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资金使用原则:实行项目申报制,资金奖补和物化补贴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实行奖补的,先建设、验收后奖补;实行采购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委托代理采购或自行采购。结余资金继续用于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实施。

(二)加强督办检查。局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肃工作纪律。镇(区)政府分别是农业产业政策性补贴资金核实、推荐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把关,确保本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审查把关,认真组织抽查和审核。对虚报、冒领和不符合相关规定领取奖补资金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投资人)3年内申报各类涉农奖补资金资格。

(四)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五、受理单位及时间

(一)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安中心;

联系人:游益晨,联系电话:13972808417。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


附件:1.阳新县2025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申报表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明细表

3.阳新县2025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验收表

4.阳新县2025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评审组名单

5.阳新县2025年度农业品牌建设和帮扶产业提升项目验收组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