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各涉农企业: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做大做强我县农业全产业链,根据黄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黄农业发〔2026〕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阳新县2026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2026年度应监测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附件5),已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的不参与市级监测。
(二)申报对象。在阳新县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含电商)、休闲农业、农业相关服务等涉农企业。
二、申报标准
2026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的标准、材料等均按照《黄石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法》(黄农产发〔2023〕1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需据实填写《黄石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承诺书》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所有材料胶印成册。
(二)镇级推荐。镇(区)农业农村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实,严格审核企业资质、经营实况及联农带农情况,择优遴选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县级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形成推荐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四、有关要求
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PDF扫描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监测企业以监测不合格处理,申报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四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五、受理单位及时间
(一)受理单位:阳新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雪妮
电话:18086163729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
附件:1.《黄石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2.《承诺书》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情况登记表》
4.黄石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汇总表
5.2026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名单
6.《关于印发<黄石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黄农产发〔2023〕1号)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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