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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yx_gaj/2024-00001 发布日期 2024-02-07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公安局

2024年阳新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分析、研究本县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对策,部署本县公安工作。

(2)负责本县范围内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法律规定应由公安部门管辖的经济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3)负责本县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骚乱以及治安灾害事故。

(4)依法管理本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分证、人口统计和出入境工作。

(5)依法管理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6)依法监督本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7)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8)负责本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对制造、储存、运输、贩卖毒品等涉毒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9)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10)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所安全。

(11)负责本县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制定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本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

(13)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14)负责对本县人民群众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15)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的情报和信息。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公安局(本级)为阳新县公安局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0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算为30931万元,比上年增加2249.7万元,增加7.8%。其中,经费拨款3093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增加原因:增加了协警经费和绩效奖金预算。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30931万元,比上年增加2249.7万元,增加7.8%。其中:基本支出16631.99万元,占总支出的53.77%;项目支出14299.01万元,占总支出的46.23%。

支出增加原因:(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261.7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绩效奖金预算;(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012.0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为:基建预算减少。

3.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37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08万元,增加2.3%。增加(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新招录公务员办公费等费用增加;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194万元,印刷费60万元,水费55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30万元,物业管理费490万元,差旅费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劳务费200.79万元,委托业务费590万元,工会经费97.96万元,福利费54.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2万元,其他交通费338.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4.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39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1万元,减少0.18%。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上年减少0.71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4.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364.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2855.4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3.39万元,增加了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854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设备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10025.41万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洋港所建设、705网建设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976万元,主要是会计审计、鉴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占有房屋面积114614.5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1,现有公务用车88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4436.75万元;

通用及专用设备1669.94万元;

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

图书、档案0万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57.93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阳新县公安局2024年项目总预算14299.01万元,用于维护单位基本运转、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办案、装备、派出所新建、派出所维修改造和以前年度项目尾款等项目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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