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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6年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8009 发布日期 2026-02-03 发布机构 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2026年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后期运营服务工作;

3.负责各类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4.负责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综合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项目服务股4个机构。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职数4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26年本年收入预算为1845.8万元,比上年增加1030.9万元,增加127%其中,经费拨款845.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其他收入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本年支出预算1845.8万元,比上年增加1030.9万元,增加127%。其中:基本支出223.8万元,占总支出的12%;项目支出1622万元,占总支出的88%。本年支出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 845.8万元,占本年支出46%住房保障支出1000万元,占本年支出54%。

支出增加原因:(1)2026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19.9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2)2026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011万元,主要增原因为:其他收入增加。

3.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4.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4万元,增加29%。原因主要是一是新增了驻村帮扶工作资金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 4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租赁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0.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是,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 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主要原因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6 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没有采购预算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0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0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0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6年占有房屋面积192133.1平方米,全部为保障性住房,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0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3158套,面积192133.1平方米,投资金额32055万元

通用设备:资产数量50(个/件),价值41.66万元

专用设备:无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档案: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办公桌椅、沙发等244(个/套),价值28.1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 本单位无“三公”支出,因此表格7为空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8为空;

3. 本单位政府采购情况为空,单位没有采购预算。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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