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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9年度阳新县城乡特困供养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czj/2021-00012 发布日期 2021-01-07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财政局

2019年度阳新县城乡特困供养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章 总论

为总结2019年度阳新县城乡特困供养补贴项目(以下简称“特困供养项目”)使用财政资金的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与实施成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我们接受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特困供养项目”资金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第二章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我们以据国务院、民政部等制定政策,为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政策依据主要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649]号(见复印件)

2、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2016]178号(见复印件)

3、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黄政发[2019]11号。

4、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5]18号(见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6、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见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原则及目标

(一)项目实施原则

1、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保尽保

实现低保应保尽保。对符合城乡特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城乡特困范围。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兜底保障。

2、属地原则,分级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特困人员认定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严格制定城乡特困供养认定标准

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阳民政函〔2019〕25号),发布了我县2019年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补标准,确定我县特困人员2019年护理标准为: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00元/人.月、生活自理及部分失能400元/人.月(集中供养人员500元/人.月);乡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610元/人.月、生活自理及部分失能人员40元/人.月(集中供养140元),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

1、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进行兜底保障,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和救助救济作用,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生活困难和基本生活。

2、逐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水平,使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3、对遭遇急难家庭和人员及时救助,最大限度减少因生活困难发生极端事件,有效预防挑战社会道德和心里底线事件发生。

第三章  项目实施准备

(一)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相关表格,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实施时间。

(二)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与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实施科室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2、收集项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深入全县实地查看,调查走访城乡特困户,发放问卷调查。

4、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章  项目绩效评价

一、项目管理情况(20分)

(一)组织保障(6分)

1、组织实施情况(3分)

“特困供养项目”立项规范,政策制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管理制度相对比较健全,阳新县政府阳政办发[2015]18号文,制定了“阳新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黄石市政府《关于确定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黄政发[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划了阳新县城乡特困人员的补贴发放标准,该指标实际得3分。  

2、目标的明确度(3分)

“特困供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了较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完整、项目绩效指标不够具体明确,项目定量指标不完备,建议阳新县民政局在2020年的预算执行指标上应提前规划,该指标实际得2分。

(二)信息化建设(6分)

1、特困人员/五保户信息(3分)

在已经建立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阳新县对新申请城乡特困家庭,严格按照城乡特困审核审批规定时限,及时受理并登记造册和建档立卡,档案资料完整,填写规范,对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重病、重残等城乡困难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保证了建档贫困户的建档人员合法、合规和档案完整,但对已经脱困特困人员的判定上还需加强管理;该指标实际得2分。

2、公示制度执行到位(3分)

为确保“特困供养项目”人员补贴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阳新县政府通过媒体、网络、宣传单等形式,实行“阳光操作”,每月都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x.gov.cn/)进行长期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查询,并设立举报电话(0714-7333077),接受监督、咨询、举报,通过各种手段,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人员名单、资金发放公开,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民政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该指标符合要求,实际得3分。

(三)监督检查(6分)

1、建立检查制度(3分)

阳新县民政局于2019年3月29日“阳新县2019年度城乡特困核查分工表”文件中(见附件名单),针对城乡特困项目落实监察监督检查工作,对所有镇区指定人员专业上门调查,以保证“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同时对人情保、关系保、借保、漏保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违规领取的城乡特困金依法予以追回,该指标评价得3分。

2、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落实(3分)

阳新县民政局于2019年9月18日对2019年上半年的城乡特困数据进行民检查和比对,因特困供养对象死亡、失踪、赡养人已有赡养能力等原因退出特困供养保障、供养方式问题线索33条,及时发现了错发和漏发农村的现象,并对不合规定的特困人员取消供养2人,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18人,起到了一定监督作用,但虽然民政部门按照监督检查制度的规定定期进行了监督检查,但如果加强事前检查就会降低出错机率,该指标得分受影响,实际得2分。

二、产出指标情况(52分)

(一)数量指标情况(20分)

1、资金投入率(5分)

截止2019年12月底,“特困供养项目”预计投入资金5611万元,实际拨入城乡特困资金352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性资金拨入1181万元,省级财政性资金2100万元,县级预算安排和上级补助资金均统筹安排使用,只要有资金缺口,本级财政都能及时足额拨付,今年县级财政配套城乡特困资金241.9万元,实际投入资金达成率62.79%(5611/3522.9),实际按比率得3.14分(5分*62.79%)。

2、资金拨付率情况(5分)

(1)截止2019年12月底,“特困供养项目”预计拨出资金5611万元,实际拨付资金3967.04万元(政府网站公示汇总数据),其中:中央财政性资金支出3482.2万元,省级财政性资金支出484.84万元,上年结余城乡特困财政专项资金2182.55万元,截止2019年底资金结余1738.41万元。

(2)城乡特困资金主要用于特供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426.24万元;春节走访285.65万元,一次性补贴210.64万元,支付物价补贴125.97万元,实际得6分。

(3)但项目实施单位特困人员救助资金发放台账(4048.49万元)与政府网站公示信息数据3967.04万元存在误差,因信息误差影响得分,该指标得分4分。

3、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人数(5分)

(1)截止2019年12月底,城乡特困保障对象由2017年的3027人,增加到现在的3034人(特困供养资金汇总表12月数据),已逐步将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因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纳入了保障范围。

(2)截止2019年12月底,“特困供养项目”月预算补贴人数2950人/月均,实际全年实际上发放城乡特困户人数3050人/月均,其中:城市分散供养人数88人;城市集中供养31人;农村分散供养2404;农村集中供养人数527人;完全失能人数546人。

(3)确保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运转费用落实到位,实际得5分。

4、城乡特困对象符合政策率(5分)

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城乡特困监督举报电话,对每一件投诉举报的问题做到了有人接待,有人核查,同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2019年9月18日阳新民政局对阳新城乡特困执行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特困问题线索33条,实际已取消城乡特困户资格2户,取消2人城乡特困资格,从检查发现的问题可以反映项目在执行项目政策时审核不严格,存在部分人员认定依据不充分,该项目实际得4分。

(二)、质量指标(20分)

1、生活不能自理且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5分)

阳新县2019年度12月底止城乡特困完全失能人数为546人,2019年度集中供养人数为558人,其中: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数31人,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527人,集中供养率100%覆盖率,基本实现了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保尽保,该项目实际得5分。

2、城乡特困对象准确率(5分)

城乡特困基本要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保,以反映我县城乡特困工作的管理规范,以及把握城乡特困对象是否严格按照政策文件执行,因前期有2人发生错发,城乡特困对象准确率实际得4分。

3、自评报告完整率(5分)

单位或实施部门的自评结果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并要及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阳新县民政局2019年度城乡特困供养绩效自评报告存在部分数据不够真实、数据不完整的现象,应当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该指标实际得分4分。

4、特困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率(5分)

阳新县城乡特困标准近三年的呈现逐步增涨,其中: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从2017年的900元/月,到2018年和2019年的120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从2017年的6600元/年,到2018年和2019年的7800元/年,极大的保障了城乡特困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随着物价及生活水平的改善而得到相应调整,有效缓解了城乡特困群众因物价上涨给生活带来的困难。该指标得5分。

(三)时效指标(6分)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特困供养项目”对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保证了补贴资金的及时有效发放到位,有效保障特困对象的生活,该指标得分6分。

(四)成本指标(6分)

1、根据阳新县2019提7月23日《关于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函[2019]25号)规定,阳新县结合2018年度岗平工资,制定了科学的救助供养标准,标准制定城镇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标准。

(1)城镇特困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800元/人.月;生活自理及部分失能人员400元/人.月(集中供养人员500元/人.月)。

(2)农村特困供养生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610元/人.月;生活自理及部分失能人员40元/人.月(集中供养140元)。

2、完全失能人员特困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按以上标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每月统一为1500元/月.人。

3、阳新县城乡供养标准规范、合理,确保城乡特困人员都能获得救助供养服务质量,该指标得分6分。

三、效益指标(26分)

(一)社会效益(18分)

1、政策知晓率(6分)

“特困供养项目”已经实施很长时间,村民对政策的知晓率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展板政策宣传及向群众发放民政民生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特困人员供养条件及申请程序,同时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号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已达到政策全覆盖,让广大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项指标指实际得6分。

2、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6分)

“特困供养项目”预计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为24700人脱贫,实际项目实施以来带动建档立卡人口脱贫人数24670人,脱贫率99.88%,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该项目实际得6分。

3、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分)

2019年阳新民政部进一步完善面向低保、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100%兜底保障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该项目实际得6分。

(二)满意度指标(8分)

1、城乡特困对象满意度 (4分)

经现场及问卷调查了解,“特困供养项目”执行过程中,以成效宣传为重点,以各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民政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因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落实切实可靠,村民应享有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权利得到充分的保护,比较好的解决贫困户的基本生活,调查用户抽查率满意度好,实际得4分。

2、受助对象满意度(4分)

受益人群满意度方面,我县城乡困难居民保障范围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已形成了同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受益群众极大欢迎,给生活带来明显的好处,群众满意度 98%,实际得4分。

(三)可持续影响指标(4分)

可持续影响方面,该政策的实施能够维护困难群众最基本的生活权益,特困人员有固定的社会救助扶持,对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长期可持续影响。实际得分4分。

第五章 项目存在的问题

在“城乡特困供养”项目绩效评价中,通过对提供的资料查阅分析后,发现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预算编制不细化、实际支出与预算偏差较大、资金考核不细等问题,主要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

未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比如:城镇供养标准要将主要指标细化,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要量化,服务对象满意度要有调查问卷的人数。

二、自评报告不完整

根据财预〔2020〕10 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项目支出要做到“谁支出、谁自评”,以全面反映项目实施的决策、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情况,且核心指标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但阳新民政局的自评报告在数据及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上还需要完善。

三、实际支出与预算偏差较大。

据查看阳新县民政局2019年度特困供养资金发放明细表中的人数与供养金额与政府网站的数据不符;民政局的公示绩效表中的社会效益指标中指标值与实际差异较大。申报时未将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分别计量申报,实际开支与预算偏差较大。

四、人员分散,管理难度大

我县地处山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在县区的各地,加上五保供养对象大多为老弱病残、鳏寡孤独、自救能力弱等对象,使管理的难度加大。

五、动态管理难度大

城乡特困供养动态管理工作量较大,社区或民政所有限的工作人员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 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从预算决策、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层层把关,保证预算编制科学、准确,并执行有效,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根据绩效对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明确具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为下一步或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预算指标明细化

特困供养政策立项背景久远,从项目立项到预算申报到执行已形成较为完整体系,早已具备单独专项核算的条件,建议日常工作中对各指标进行专项预算并核算统计,这对更好的了解资金使用,及调整预算、加强管理等方面有积极作用。

三、加强监督工作

加强财务核算,规范核算城乡特困供养资金的检查,检查资金拨付程序是否规范,使用是否安全有效、特困供养资金是为提高特困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统一而发放的救助资金,应严格按发放标准发放等,及时防止人情保、关系保和错发,减发、停发、乱发现象。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利用民生专栏、政府网民政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发放民生工程宣传册项目管理制度方面:未制定停发、增发、减发管理制度(流程)。

五、加强动态管理

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调剂现有人员或请第三方方式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发挥基层民政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建议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探索动态管理新方法,对特殊年龄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关注,争取做到应退尽退。

第七章 项目评价结论

一、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统一要求,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包括项目管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4 个方面, 权重分别是18%、52%、18%、12%。其中:项目管理指标下设三个二级指标;产出指标下设四个二级指标;效益指标下设一个三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下设二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设若干三级指标,共24 个。

附:项目实施单位绩效及权重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实际得分

权重%

项目管理

组织保障

5.00

6.00%

信息化建设

4.00

6.00%

监督检查

5.00

6.00%

项目管理合计

14

18.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6.14

20.00%

质量指标

18.00

20.00%

时效指标

6.00

6.00%

成本指标

6.00

6.00%

产出指标合计

46.14

52.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8.00

18.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8.00

8.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4.00

4.00%

满意度合计

12.00

12.00%

累计

90.14

100.00%

二、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满分为 100,分别为:60 分以下级别为“差”;60-80 分级别为“一般”;80-90 分级别为“良”;≥90分级别为“优”,阳新县2019年“特困供养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得分为91.14分,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三、通过本次绩效评价,评价人员认为阳新县2019年城乡特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过程中符合国家政策需求,目标明确,组织管理到位,执行项目有力,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专款专用,信息传播充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了一定的效益和成果,各大指标均基本符合绩效评价的相关内容和指标,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项目单位评价后综合得分90.14分,绩效评级为“优”。

四、其他

本报告专为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以及报送有关部门,绩效评价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依据法律规定需要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见诸于媒体。

湖北晓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0 20年  5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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