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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湖北省阳新县排市镇后背山矿区饰面用灰岩矿探矿权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xrmzf/2019-00092 发布日期 2019-11-07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文件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湖北省阳新县排市镇后背山矿区饰面用灰岩矿探矿权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的公告

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黄石市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拟在我县排市镇后背山矿区设立饰面用灰岩矿探矿权,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8〕30号)的要求,现将该探矿权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阳新县排市镇后背山矿区饰面用灰岩矿地质勘查探矿权基本情况

“湖北省阳新县排市镇后背山矿区饰面用灰岩矿地质勘查”项目位于湖北省阳新县排市镇河北村,行政上隶属阳新县排市镇管辖。拟申请勘查区具体各拐点坐标如下表:

2000坐标系

1

3293621.591

38598042.313

2

3293571.676

38598304.481

3

3293393.916

38598469.098

4

3293352.714

38598648.027

5

3292531.686

38598505.899

6

3292531.419

38597537.144

7

3293191.563

38597665.044

拟划勘查区面积:0.9003平方千米。

二、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勘查涉及的山林、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坏的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一是青苗按每亩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作为标准补偿,经济林木按每棵市场实际价值标准补偿。

二是勘查涉及到的坟墓按每座实际搬迁费用补偿。

三是勘查涉及到的道路按实际施工成本为标准补偿。

本次处置方案的对象仅限于本方案公告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作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如有异议可参照黄石市公布的处置标准进行补偿。

三、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为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4日,凡涉及本公告勘查范围内的村组、村民如有异议,请与当地政府联系。(排市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714-7590001)

本方案最终由项目所在地排市镇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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