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椅山铜矿床地质普查探矿权关闭退出的公告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6657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阳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高椅山铜矿床地质普查探矿权
关闭退出的公告
湖北省阳新县高椅山铜矿床地质普查探矿权位于阳新县白沙镇,许可证号:T42120081102017403,矿业权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地质勘查院,面积:1.63平方公里,有效期:2016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予以公告注销,现将湖北省阳新县高椅山铜矿床地质普查探矿权纳入政府关闭退出范围,做出关闭退出决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矿业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矿业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将函告原发证机关予以公告注销。
若矿业权人有异议,可在60日内向黄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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