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2026年度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计划的 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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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fpb/2026-00012 | 发布日期 | 2026-06-09 | 发布机构 | 县乡村振兴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县乡村振兴局 | |
各镇(区)、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6〕17号 )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6〕18号 )及《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2021〕25 号)文件精神,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内由下而上选定了阳新县2026年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请相关部门和镇区严格按照《阳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阳乡振发〔2022〕6号)和《阳新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实施模板)》的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2026年度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计划106个,计划安排常态化帮扶资金599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1个,安排常态化帮扶资金2465万元,基础设施项目70个,安排常态化帮扶资金957万元。就业类项目3个,安排常态化帮扶资金930万元。易迁后扶类项目2个,安排常态化帮扶资金1640万元。
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批复给你们。请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计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项目,确需变更的,严格履行变更手续。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项目指导、监管和跟踪服务,确保衔接资金项目早日取得成效。
阳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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