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2020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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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rsj/2020-00014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所属机构 | 县人社局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鄂政办发【2020】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经初审,湖北奥莱斯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83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4日-6月12日(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者实名制形式反映;对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714-7354417 0714-7354454
附:阳新县2020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0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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