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46328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内容:新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规模35600吨/年。并对现有2万吨/年的废线路板及1万吨/年的PCB粉尘湿法回收线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新增生产设备、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基础设施,配备相应的环保设备及公辅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石市百侍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3913213760
联系地址: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百侍恒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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