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县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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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109719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机构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所属机构 |
依据阳财采计备[2021]A187号备案表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阳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131-2021CG-238
二、项目名称:阳新县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装甲防爆车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采购预算:13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此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三)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17:3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
1、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2、采购需求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潜在供应商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方式(在公示期内向指定邮箱“514891129@qq.com”递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无亏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特定条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苏
电话:0714-3057969
电子邮箱:514891129@qq.com
联系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俞家湾路23号
采购人:阳新县公安局
联系人:汪立新
联系电话:13872131666
地址:阳新县阳新大道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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