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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阳新县2022年深化“一事联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2-60364 发布日期 2022-08-09 发布机构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印发《阳新县2022年深化“一事联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黄石市2022年深化“一事联办”改革工作方案》,为持续深化“一事联办”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现将《阳新县2022年深化“一事联办”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阳新县2022年深化“一事联办”改革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一事联办”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深入推进“一事联办”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8号)和《黄石市2022年深化“一事联办”改革工作方案》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制度创新、流程优化为突破口,在巩固提升前期22项“一事联办”改革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22年12月底前做好“苗圃开办一件事”等20项省定新增“一事联办”事项我县推广实施;进一步优化2021年100项高频“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流程;结合阳新县实际,自主创新推出一批企业群众迫切需要的“一事联办”事项落地实施。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20项省级新增“一事联办”事项在我县推广实施

1.完成“苗圃开办一件事”省级试点工作。一是理清业务关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牵头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积极配合省市部门全面梳理苗圃开办一件事所涉具体事项。(完成时间:2022年8月10日前)。二是统一标准规范。按照省林业厅确定的“一事联办”规范文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各部门配合,认领发布相关事项、将试点事项在“一事联办”业务平台进行配置,同步做好审批系统对接调试和服务指南的编制工作。(完成时间: 2021年8月31日前)。三是确保落地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牵头,在省政务服务网开通“一事联办”主题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一事联办”专窗,完成苗圃开办一件事“一事联办”试点事项的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 2022年9月15日前)

2.20项省级新增“一事联办”事项全县推广落地。一是强化技术支撑。2022年20项省级新增“一事联办”主题事项(见附件1)的业务审批系统,包括供水、供气所涉业务系统和其他 自建系统,要与省统一受理平台深度对接,并实时全量汇集办理结果、证照等数据(责任部门:各“一事联办”事项涉及的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22 年8月10日前)。二是推广实施。按照省级部门定标的“一事联办”事项全省通用标准规范,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省统一受理平台和省“一事联办”线上业务平台和线下受理模块,认领发布相关事项、明确业务流程、调适审批系统、设置办理窗口、配齐保障力量,结合实际编制并公布清晰直观、简单易懂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按照“线上只进一网、线下只找一窗”的要求,在省政务服务网阳新区划开通“一事联办”主题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一事联办”专窗,实现一站式、一网式办理,完成20项新增“一事联办”定标事项的应用实施工作。(责任部门:各“一事联办”事项涉及的业务部门;完成时间: 2022 年9月15日前)三是持续优化完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查找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堵点、难点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实施方案,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部门:各“一事联办”事项涉及的业务部门;完成时间:2022 年11月30日前)

(二)持续巩固22项“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

在全面复制推广省定19项和3项自主创新“一事联办”事项(见附件2)的基础上,县级牵头部门协同配合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县直部门业务指导,根据20项省级定标的“一事联办”事项优化再造方案,编制“一事联办”事项服务指南并对外公布;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改革中,优先统筹整合设置“一事联办”专窗,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黄石专区阳新区划和线下“一事联办”专窗提交申请,不断巩固提升改革成效。(责任单位:各“一事联办”事项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三)自主创新一批企业群众高频办理的“一事联办”事项

1.编制办事指南。县直部门对照《2022年黄石市高频热点“一事联办”事项参考目录清单及责任分工(31项)》(附件3),选择“一事联办”事项或者结合工作实际自主创新“一事联办”事项开展试点;在县级牵头部门指导下,全面梳理试点事项的申请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审批时限、办理方式等要素,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告之、一套材料、一表申请”的要求,编制“一事联办”事项服务指南。(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9月20日前)

2.确定推广标准。县直牵头部门就线下运行顺畅的试点“一事联办”事项,形成《“一事联办”业务流程再造优化方案》,由县级牵头部门统筹定标。各县级牵头部门组织召开“一事联办”定标会进行审议,确定“一事联办”事项全县通用业务流程再造优化方案,并对“一事联办”事项服务指南进行优化完善。(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一事联办”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一事联办”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统筹推进,协调解决“一事联办”改革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系统支撑和综合窗口建设。县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全县统筹,建立全县统一的业务办理标准,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合作、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认,指导县直业务部门做好试点事项的业务梳理、流程优化、系统对接、复制推广等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一事联办”事项集成服务,印制宣传册、制作小视频、开设宣传栏等,加强对“一事联办”的政策解读,广泛告知群众办理渠道和操作方法,推动政务服务模式升级,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四)加强督办考核。“一事联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将“一事联办”工作纳入我县“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要对“一事联办”推广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联系人:李晖       联系电话:0714-7315016

附件:1.湖北省2022年“一事联办”事项清单(20项)

2.阳新县巩固提升的“一事联办”事项清单(22项)

3.2022年阳新县高频热点“一事联办”事项参考目录清单及责任分工(3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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