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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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68329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发布机构 |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所属机构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网湖湿地管理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速推进全县农业重点产业链建设,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引进竞争淘汰机制,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二、申报对象
在阳新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含电商)、休闲农业、农业相关服务等涉农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强、联农带动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具体要求按照《阳新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阳农组办发【2023】6号)执行,各镇区人民政府推荐申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
四、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按照自愿原则,企业向所在镇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二)镇级初审。各镇区人民政府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查,并经研究讨论提出推荐意见,10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阳新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并授牌。
五、相关要求
(一)诚实守信。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新申报企业已经认定的,取消其县级龙头企业的资格。
(二)及时报送。10月15日前,各镇区人民政府报送以下材料(含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镇区人民政府正式推荐文件,文中请详细说明申报的过程和做法、企业的有关情况;阳新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见附件)。
(三)严肃纪律。各镇区要遵守规定、主动服务、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持申报认定工作风清气正。
联 系 人:刘峥 电话:18071176006
电子邮箱:330439954@qq.com
附件:阳新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中共阳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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