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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试行阳新县房屋建筑工程分段施工许可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21852 发布日期 2024-04-12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试行阳新县房屋建筑工程分段施工许可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2023年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鄂营商发〔2023〕4号)、《关于试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鄂工建审改办〔2023〕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试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改革,助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早达效。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情形

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度自主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不分阶段办理:直接申办整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低风险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项目,不适用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二)分阶段办理:可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不含桩基础)”“地基基础和建筑结构”两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联合验收。

二、申报流程

(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不含桩基础)”阶段

建设单位取得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完成本阶段图审手续,出具相关承诺后(见附件1),可先行申办“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不含桩基础)”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具体要求如下:

1.用地、规划许可环节:建设单位应取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控制文本及附图和不动产权证(预告登记证明)。

2.施工图审环节:提交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书(见附件2)。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施工图图纸及技术资料。勘察单位应通过“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以下简称“图审系统”)申报建筑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取得《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单位应通过“图审系统”上传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湖北省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基坑工程)》。

3.分段许可环节: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承诺书(见附件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应提供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现场踏勘手续。“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不含桩基础)”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前,可不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二)“地基基础和建筑结构”阶段

建设单位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本阶段图审手续,参照申办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条件,申办“地基基础和建筑结构”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具体要求如下:

1.规划许可环节:建设单位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正式规划手续,办理“地基基础和建筑结构”阶段的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审查环节:建设单位应保持设计图纸与“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致。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主体结构设计文件时应进行查验,存在不一致情况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审施工图。明确分阶段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各阶段审查所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受委托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负责。

3.分段许可环节:参照申办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条件(见附件4),提供包括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等相关事项结果文书,申办“地基基础和建筑结构”阶段的施工许可证。

(三)全阶段全流程监管服务

根据阶段施工特点,落实监督告知、日常监督抽查、中(终)止监督等程序;分阶段制定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管理监督服务计划,明确各阶段施工质量及安全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根据监督抽查情况,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做到差异化监管。

1.“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阶段。监督重点包括现场基坑(基槽)支护,开挖等危大工程方案的编审、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等环节的落实,有限空间安全管控,后续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现场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扬尘监测设施落实,支护桩检测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实名制考勤、视频监控系统等有关信息化设施情况。

2.“地基基础和建筑结构”施工阶段。监督重点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具体包括原材料管理、高处作业及消防安全管控,混凝土浇筑、钢筋连接、砌体砌筑、外墙、屋面防水保温的施工作业,脚手架装卸、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起重机械装卸、幕墙安装、钢结构安装等危大工程环节,组织机构设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日常安全教育检查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履行承诺,严禁肢解发包和超许可范围施工。加强违法行为处理和信用监管,对超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许可范围施工的,应在湖北省一体化平台予以记录,建设单位1年内在全市范围内的项目均不再适用分阶段申请施工许可及以承诺制方式申请施工许可。

(二)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牵头做好施工过程各阶段工作衔接,规范工作程序,避免出现工作漏洞、盲区。各单位应履行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项管理工作,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三)筑牢安全底线。基坑开挖完工后,如无法及时申请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责任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涉及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包括重新制定专项方案进行二次加固或回填基坑等方式确保基坑及周边相关设施安全。

本通知试行期1年,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及时修改完善有关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办事指南、告知承诺制等内容,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我局将依据国家、省、市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施工许可办理相关事宜。

附件:1.“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阶段承诺书

2.湖北省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书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清单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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