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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会议解读 | 关于《阳新县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0014349/2022-28498 发布日期 2022-04-15 发布机构 阳新政府网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阳新政府网

会议解读 | 关于《阳新县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3月30日上午,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会议召开。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义华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社局解读了《关于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暂行办法》,财政局就操作的公平性、程序的科学性和风险的可控性提出建议,经办银行在贷款对象范围、最高贷款额度和额度多少的裁量权等方面作了深入的探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做好创业扶持和就业促进工作,此次完善创业贷款工作的亮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贷款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凡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包括外地来阳新创业人员均为扶持对象。二是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15万提至最高不超过20万,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由原先的最高不超过60万提至最高不超过110万。三是贷款方式进一步优化。在原先的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进行贷款的基础上,增加了经办银行独立审贷、自担风险的新模式。

会议强调:一是部门形成共识。两种创业贷款方式并存,有利于惠及更多的创业群体,特别是及时解决重点群体创业资金的需求。二是找准政策依据。财政部门要深入研读省级文件,按省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做好贴息工作。三是程序合法规范。各职能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对贷款对象实行初审、复核和监管的闭环管理机制,各经办银行的创业贷款金额实行总量把控下的动态调整,对完成绩效指标和风险防控任务好的机构按县政府《关于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暂行办法》考核并奖励到位。四是更加便民为民。相关部门与单位积极主动作为、迅速打通省网,学习并借鉴相邻市县的经验做法,实行线上申请与线下办理同步运行,全面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政策原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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