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阳新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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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5-33222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所属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一、制定依据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要求,参照湖北激光产业、上海市崇明促进工业、服务业等其他省市产业扶持措施,结合阳新县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出台《关于促进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制定意义
为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我县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对象:农业产业项目,支持在阳新县(不含新港)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政策扶持内容:
1.企业主体培育。
2.农业产业扶持。
3.品牌支持。
4.金融扶持。
5.子女就学扶持。
四、施行时间
从2025年4月27日起施行。
五、注意事项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6号)废止。之前相关文件、合同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4-7322326
政策原文:《关于促进阳新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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