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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阳新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5-49479 发布日期 2025-04-27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阳新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促进阳新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关于促进阳新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我县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等精神和阳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本措施适用于农业产业项目,支持在阳新县(不含新港)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二条  企业主体培育。

(一)对当年新取得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200万元、50万元、5万元的奖补。

(二)对新进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新进规模企业名单为依据,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规当年实现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销售收入的奖励10万元,当年实现3000万元及以上销售收入的奖励20万元;对进入规模以上企业后,连续2年的年度销售收入均增长15%(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稳规”奖励;对新落户在我县的农业产业项目,自投产当年起3年内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的(须剔除企业出口营业额),以亿元产值为单位按首次达到的亿元产值给予5‰一次性奖励,达标企业可连续申请3年,多次申请该扶持的,扶持资金实行晋档补差,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  农业产业扶持。

(一)对新落户在我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设施农业)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审计后,按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对收购我县农产品(茶叶、水果、鱼、屯鸟、油菜籽、油茶籽、中药材)作为原料,并用于精深加工生产的落户农业企业,收购额在500万元以上,经落户企业申报,且提供有效收购合同、收购凭证、精深加工等其他佐证材料,经审核达到相应要求的,按照收购农产品总额的3%给予扶持,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扶持年限不超过2年。

(三)对新引进非供地类的农产品深加工类项目,自投产后2年内进规的,按照生产性用房面积年租金60%标准,给予2年租金扶持。进规后一次性拨付租金扶持款。

第四条  品牌支持。

(一)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认证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农耕农品和名特优新等农产品的主体每一个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省级以上农作物新品种的所有权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新获得国家、省级认定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含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动物疫病净化场、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对主体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第五条  金融扶持。

(一)贷款担保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农业产业(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设施农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二)充分发挥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对符合我县基金使用方向的企业给予产业基金导入扶持,具体扶持标准按阳新县产业基金使用规模执行。

(三)对新落户发展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改造、原材料收购与加工等生产性贷款,按贷款利息的60%给予持续2年财政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企业贷款用于其他方面的不予扶持(本款与第三条第二款奖补不得重复)。

第六条  子女就学扶持。对规模以上企业或在我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在建重点项目,其员工子女可享受以下入学政策:对企业股东、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或省级专家和技术人才,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高层次人才,父母任何一方具有博士学历人才,以及经省、市级人社部门认可的其他同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可选择县内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他员工子女享受本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第七条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6号)废止。之前相关文件、合同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

本措施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政策解读:关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阳新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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