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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资金年初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yxxrmzf/2023-00037 发布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经济建设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资金年初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资金年初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阳新县2023年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资金年初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精神,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现制定阳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初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及“两不愁三保障”补短板目标,紧密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利用脱贫县统筹整合的自主权限,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指导创新、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整合县直各部门、各渠道的财政专项资金,为推进全县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整合工作把握以下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坚持多方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坚持瞄准贫困、精准施策原则;坚持统筹推进、提高效益原则;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原则;坚持权责对等、激励约束原则。

三、资金整合

2023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合计为54115万元

1、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231万元

2、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000 万元

3、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00万元

4、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000万元

5、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50 万元

6、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资金1000 万元

7、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17万元

8、省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000万元

9、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

10、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配套资金150万元

11、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1000万元

12、市级衔接资金7500万元

13、县级衔接资金17667万元

四、资金投向

2023年计划投入资金合计为54115万元

1、水利补短板项目7500万元

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000万元

3、易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359万元

4、村级基础设施补短板6006万元

5、以工代赈建设项目280万元

6、欠发达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万元

7、易地扶贫搬迁贴息1564 万元

8、美丽乡村建设600万元

9、村级产业补助3200万元

10、村级脱贫产业巩固提升9189万元

11、龙头企业奖补资金3000万元

12、小额贷款贴息600万元

13、村级集体扶持村产业发展项目740万元

14、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

15、欠发达农场产业发展项目249万元

16、农田建设项目5500万元

17、雨露计划800万元

18、乡村振兴-共同缔造4360万

1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000万

20、乡村振兴-示范片5000万

21、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108万

五、保障措施

(一)把握政策。我县在制定2023年度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统筹资金实施方案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及2023年2月份省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的《工作提醒》规定要求,没有将资金安排到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偿还债务或垫资等列入“负面清单”的事项,纳入整合方案的项目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各项目主管部门在县级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保证统筹整合资金全部用于巩固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县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制”。项目协调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审批工作;项目规划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的收集、审查和批复工作;项目验收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实施项目组织验收督查;资金统筹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审查和统一拨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所有项目资金审计。

(三)抓好对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与各镇区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资金投向及时与项目实施地对接,确保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按时间要求推进到位、整合资金全额落实到位。

(四)完善机制。各项目主管部门与镇村项目实施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主要领导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进一步完善整合资金管理与支付机制;审计部门对整合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项目建设成效进行审计、评价,提高使用效益。

(五)强化督办。县委、县政府把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资金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严格考评兑现。县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会商会,研究解决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对重点建设项目分阶段进行督办;县纪委监委对整合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展及资金落实情况按季度进行督查,对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进行问责,并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附件:1.阳新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来源明细表

      2.阳新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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