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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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96266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类别 | 规范性文件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省、市、县关于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县级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进行公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阳新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第一批)》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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