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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96594 发布日期 2022-03-20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经济建设;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阳新县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工业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暂行办法(试行)》(鄂审改办〔2016〕17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整治“红顶中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八条措施》的通知(鄂营发〔2021〕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中介机构在阳新县市场开展中介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是指依托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为阳新县招商签约工业项目选择中介机构,提供项目能评、安评、环评、土地测量、图纸审查等 13 项中介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单位,是指阳新县政府购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招商签约工业项目单位。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设立,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为行政审批前期提供项目评审等有偿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机构。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行业主管部门,是指对中介机构资质、 从业活动具有管理监督职责的县发改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费用管理

第七条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阳新县中介服务事项的管理,负责受理业主单位的能评、安评、环评等中介服务事项申请,负责选取中介机构、服务考评、验收评价、资金申请拨付和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操作等。

第八条 县财政局负责将中介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从“阳新县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第九条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中介机构的业务审批和行政监管,并配合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中介服务基准价进行商议调节,共同做好服务质量验收评价等工作。

第三章 中介服务机构和选取流程

第十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注册登记,具备中介服务项目相应资质;

(二)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执业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资格;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单项中介服务费用在 40 万元以下的“环评、能评、安评”等服务事项,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承接中介机构;单项中介服务费用在 40 万元以上(含 40 万元)的,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执行公开招标。

第十二条 中介机构报名、竞价均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操作,实行公开选取。网上竞价是指符合项目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在项目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 服务网自主报名,在项目预算基准价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竞价。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按最低报价中选原则自动确定中介机构。网上竞价中介机构不足3家的,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重新组织公开选取。

第十三条 中介机构产生后,系统自动发布中选确认书,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收到中选通知书 7 个工作日内, 与中介机构签订购买(单项)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金 额、要求、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 中介机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备案。

第四章 验收评价

第十五条 中介机构在履行中介服务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组织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

第十六条 满意度评价实行“一事一评”的原则,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每个单项服务进行评价,每次服务评分都将作为服务验收和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业主单位、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中介机构服务验收情况提出意见并打分,验收平均分在 80 分及以上视为合格,经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合同指定账户。验收评分不合格的,1 年之内不再与该中介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省发改委企改处)报备。

第十八条 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被取消的,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重新选取中介机构,完成该项中介服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1 年。

附件:

1. 阳新县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府购买基准价

2. 中介服务验收评价表

3. 阳新县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指数评价办法

政策解读:关于《阳新县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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