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黄石配套500千伏特高压工程白沙镇上潘村、白沙镇新星村、富池镇大雅村和黄颡口镇黄颡口村道路修复、环境整治等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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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46417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布机构 |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黄石配套500千伏特高压工程白沙镇上潘村、白沙镇新星村、富池镇大雅村和黄颡口镇黄颡口村道路修复、环境整治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902001
本招标项目黄石配套500千伏特高压工程白沙镇上潘村、白沙镇新星村、富池镇大雅村和黄颡口镇黄颡口村道路修复、环境整治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2026】133号批复(项目代码:2607-420222-04-01-1088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阳新县白沙镇、富池镇、陶港镇及黄颡口镇。
建设规模:黄石配套500千伏特高压工程白沙镇上潘村、白沙镇新星村、富池镇大雅村和黄颡口镇黄颡口村道路修复、环境整治等项目主要包含:(1)白沙镇门楼:改造白沙镇一为已建不规则村道,总长度为3861.74米,道路全线加宽至6米,加宽部分面积约为9800平方米;白沙镇道路二为已建不规则村道,总长度为1151.05米,道路全线加宽至7米,加宽部分面积暂定为4300平方米。(2)富池镇大雅村:改建篮球场及周边硬化,硬化面积约为620平方米;改建3米高挡土墙约341米,挡土墙看台长度为约30米;改建12.8米×4.5米箱涵;改建约26米围墙。(3)陶港镇陶港村:堰塘部分道路硬化面积约为480平方米,绿化带路沿石总长度约为550米,绿化带内种植红花继木及金叶女贞面积约为230平方米;人行道部分改建人行道约为650平方米,路沿石、平石及卧石沟长度约为401.8米。(4)黄颡口镇黄颡口村:堰塘部分改建挡土墙、石质栏杆长度约为372.711m;绿化带内种植红叶碧桃17株,红叶石楠球15株,金边黄杨球150株,草坪(天堂草)约1404.81平方米。
其他: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含本建设项目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全部设计、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项目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包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图纸审查。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遵照国家、建设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建设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审查。
(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施工实施建设阶段、设备采购、安装、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通过及相关配合服务。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年9月。
合同估算价:约539.47万元(建安工程费523.81万元,设计费根据《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60%约 15.66万元。)。
2.3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①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②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 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④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安全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60 个月)承担过一个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 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财务状况(联合体各方):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如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公司财务状况的材料,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最近几个月的财务报表等。
3.2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成员组成。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8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湖北 CA)、移动 CA 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9 月 4 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1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实施:☑采用 □不采用
6.2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
7.2 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26〕2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高频证照免证明、合同网上签订、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工程款网上查询.具体操作阳新县人民政府网招标采购栏目中招标投标办事指南的高频证照免证明等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yx.gov.cn/zfxxgk/fdzdgknr/zbcg/zbtbbszn/202309/t20230914_1050510.html。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人: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城东新区科技楼8楼
联系人:虞菲华
电话:186714892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城东新区王龙港小区9栋1层2号
项目负责人:姜玉华
电话:15072070168
.行政监管部门: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0714-7319782
投诉网址:http://www.yx.gov.cn/zmhd/bmzqlxdh/202203/t20220303_884383.html
2026年8月13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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