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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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委书记、县长
分 工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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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分 工
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经济、金融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计、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消防救援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滨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对外联络办事机构、县行政学院、县国资公司;协助分管县审计局;协管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阳新调查队;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信访局、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委老干部局、县档案馆、县人武部及驻阳新部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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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分 工
统筹协调阳新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城)开发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项目落地,负责教育、司法、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经济开发区、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黄石市第一技工学校、县职教中心;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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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阳新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分 工
负责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