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9年7月修订)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阳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县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

(三)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六)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八)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十二)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三)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五)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六)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七)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求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阳新县人民政府公报、阳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阳新政府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府信息;

(3)通过阳新市民之家(阳新大道71号,0714-7315017)、阳新县档案馆(城东新区环湖西路2号,0714-7322244)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阳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阳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阳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阳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四)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阳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阳新县阳新大道71号市民之家;

邮政编码:435200;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7315017;

传真号码:0714-7320918;

电子邮箱地址:yangxin@huangshi.gov.cn 。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阳新县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以书面形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阳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阳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2019年7月5日执行,原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yangxingov@sina.cn停止使用,启用新邮箱yangxin@huangshi.gov.cn。

(点此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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